陈昌言(1598-1655),字禹前,号泉山,斗筑居、中道庄主人,明代崇祯庚午(1630)举人,崇祯甲戌(1634)科进士。初授乐亭知县,政绩突出。后升为御史,仗义执言。出巡山东,严战守,以御寇。好直言,无所避,多次弹劾。清初,以原官,视学江南,慧眼识才,称知人。终养奉母范氏,至孝。与弟陈昌期友爱,家无分财。著有《先草集》、《山中集》、《斗筑居集》若干卷。
邺都。 山势崔嵬望太行,星轺迢递过临章。花林园废花争发,铜雀台空草自芳。何必三分夸霸业,独怜千古擅文章。生逢乱世终非幸,疑冢累累挂夕阳。
白日丽江皋(一作鲍溶诗)。 迟景临遥水,晴空似不高。清明开晓镜,昭晰辨秋毫。郁郁长堤土,离离浅渚毛。烟销占一候,风静拥千艘。独媚青春柳,宜看白鹭涛。何年谢公赏,遗韵在江皋。
赋得玉水记方流。 明媚如怀玉,奇姿自托幽。白虹深不见,绿水折空流。方珏清沙遍,纵横气色浮。类圭才有角,写月让成钩。久处沉潜贵,希当特达收。滔滔在何许,揭厉愿从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