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公权(778年-865年),字诚悬,汉族,京兆华原(今陕西铜川市耀州区)人。唐代著名书法家、诗人,兵部尚书柳公绰之弟。共历仕七朝,官至太子少师,封河东郡公,以太子太保致仕,故世称“柳少师”。柳公权书法以楷书著称,与颜真卿齐名,人称“颜柳”,又与欧阳询、颜真卿、赵孟頫并称“楷书四大家”。传世碑刻有《金刚经刻石》、《玄秘塔碑》、《冯宿碑》等,行草书有《伏审》、《十六日》、《辱向帖》等,另有墨迹《蒙诏帖》、《王献之送梨帖跋》。柳公权亦工诗,《全唐诗》存其诗五首,《全唐诗外编》存诗一首。
应制贺边军支春衣。 去岁虽无战,今年未得归。皇恩何以报,春日得春衣。挟纩非真纩,分衣是假衣。从今貔武士,不惮戍金微。
阊门即事。 耕夫占募逐楼船,春草青青万顷田。试上吴门看郡郭,清明几处有新烟。
题朱审寺壁山水画。 朱审偏能视夕岚,洞边深墨写秋潭。与君一顾西墙画,从此看山不向南。
应制为宫嫔咏。 不分前时忤主恩,已甘寂寞守长门。今朝却得君王顾,重入椒房拭泪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