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卷·罚战

刘基《百战奇略》Ctrl+D 收藏本站

原文

  凡战,使士卒敢进而不敢退,退一寸者,必惩之以重刑,故可以取胜也。法曰:「罚不迁列。」

  隋,大将杨素御戎严整,有犯军令者,立斩之,无所宽贷。每将对敌,辄求人过失而斩之,多者百余人,少者不下十数人。流血盈前,言笑自若。及其对阵,先令三百人赴敌,陷阵则已,如不能陷阵而还者,无问多少,悉斩之。又令二三百人复进,还如向者。将士股栗,有必死之心,由是战无不胜。

译文及注释

  大凡在作战中,要使士卒在与敌人遭遇时,敢于奋勇前进而不敢后退,而对于畏敌后退一步的,必须用重刑加以惩处。这样,就可以打胜仗。诚如兵法所说:“惩罚罪过要就地执行,绝不迁延姑息。”隋朝时期,大将杨素治军严整。他的部队如有违犯军令的人,立即处斩,而绝不宽容。每当将要对敌交战之时,他就搜求犯有过失的士卒而立即杀掉,被杀的人多者一次上百人,少者也不下十数人。由于杀人太多,鲜血流遍帐前,而杨素却谈笑风生,若无其事。到了与敌对阵交战之时,他先令三百人进击敌人,若能攻陷敌阵也就罢了,如果不能冲破敌阵而活着回来的,不论多少都全部杀掉。然后又派二三百人再去进攻,对于不能陷阵而生还者仍如旧法全部杀掉。将士们因此而震惧,人人抱定必死之志奋勇杀敌,所以每战都能获胜。

参考资料:
1、佚名.360doc.http://www.360doc.com/content/15/0128/19/13370732_444531781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