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义传·京师节女

刘向《列女传》Ctrl+D 收藏本站

原文

  京师节女者,长安大昌里人之妻也。其夫有仇人,欲报其夫而无道径,闻其妻之仁孝有义,乃劫其妻之父,使要其女为中谲。父呼其女告之,女计念不听之则杀父,不孝;听之,则杀夫,不义。不孝不义,虽生不可以行于世。欲以身当之,乃且许诺,曰:“旦日,在楼上新沐,东首卧则是矣。妾请开户牖待之。”还其家,乃告其夫,使卧他所,因自沐居楼上,东首开户牖而卧。夜半,仇家果至,断头持去,明而视之,乃其妻之头也。仇人哀痛之,以为有义,遂释不杀其夫。君子谓节女仁孝厚于恩义也。夫重仁义轻死亡,行之高者也。论语曰:“君子杀身以成仁,无求生以害仁。”此之谓也。

  颂曰:京师节女,夫雠劫父,要女间之,不敢不许,期处既成,乃易其所,杀身成仁,义冠天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