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战守策注释

  夫当今生民之患,果安在哉?在于知安而不知危,能逸而不能劳。此其患不见于今,而将见于他日。今不为之计,其后将有所不可救者。

注释:  策:是朝廷设题考试,应举士子(读书人)答问时所书,称为对策和策问,后来成为古代臣子向皇帝陈述政见、进献谋略的一种文体,属于议对体文书。生民:即人民,百姓。患:祸患。果:究竟。

  昔者先王知兵之不可去也,是故天下虽平,不敢忘战。秋冬之隙,致民田猎以讲武,教之以进退坐作之方,使其耳目习于钟鼓旌旗之间而不乱,使其心志安于斩刈杀伐之际而不慑。是以虽有盗贼之变,而民不至于惊溃。及至后世,用迂儒之议,以去兵为王者之盛节,天下既定,则卷甲而藏之。数十年之后,甲兵顿弊,而人民日以安于佚乐,卒有盗贼之警,则相与恐惧讹(é)言,不战而走。开元、天宝之际,天下岂不大治?惟其民安于太平之乐,豢于游戏酒食之间,其刚心勇气,销耗钝眊,痿蹶而不复振。是以区区之禄山一出而乘之,四方之民,兽奔鸟窜,乞为囚虏之不暇,天下分裂,而唐室固以微矣。

注释:  先王:古代的帝王。兵:文中指军备。去:废弃,取消。隙:空隙,文中指秋冬农闲之时。致民:招致、召集百姓。田猎:有组织地进行射猎活动。以讲武:借此机会教练武事。进退坐作:均为古代军队操练时的基本动作。进退:前进,后退;坐作:跪倒、起立。刈:割,文中是杀的意思。慑:害怕。盗贼之变:文中指敌人的迸犯。惊溃:惊慌失措而溃散逃亡。迂儒之议:迂腐不通事理的读书人的见解。卷:收起兵。甲:铠甲,文中泛指武器装备。顿弊:损坏,破败。佚乐:贪图安乐。卒:同“猝”,突然,忽然。讹言:传播谣言,文中是有人心浮动,谣言四起之意。开元、天宝:都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,是唐代比较稳定和繁荣时期,号称“盛世”。豢:养,文中是沉醉,安享的意思。一本作“酣豢”。刚心:指刚强的意志。眊:目不明,引申为衰老,糊涂昏聩。痿蹶:足麻痹。区区:小小的。禄山:即安禄山。唐玄宗时兼任平卢、范阳、河东三镇节度使,率众十五万,于天宝十四载(年)起兵范阳,发动叛乱,相继攻下洛阳、长安,称雄武皇帝,定国号燕,后为其子安庆绪所杀。兽奔鸟窜:形容百姓受惊扰四处逃散就像受惊的鸟兽一样。固以微:因此衰落下去。固:一本作“因”。

  盖尝试论之:天下之势,譬如一身。王公贵人所以养其身者,岂不至哉?而其平居常苦于多疾。至于农夫小民,终岁勤苦,而未尝告病。此其故何也?夫风雨、霜露、寒暑之变,此疾之所由生也。农夫小民,盛夏力作,而穷冬暴露,其筋骸之所冲犯,肌肤之所浸渍,轻霜露而狎风雨,是故寒暑不能为之毒。今王公贵人,处于重屋之下,出则乘舆,风则袭裘,雨则御盖。凡所以虑患之具,莫不备至。畏之太甚,而养之太过,小不如意,则寒暑入之矣。是以善养身者,使之能逸而能劳;步趋动作,使其四体狃于寒暑之变;然后可以刚健强力,涉险而不伤。夫民亦然。今者治平之日久,天下之人骄惰脆弱,如妇人孺子,不出于闺门。论战斗之事,则缩颈而股栗;闻盗贼之名,则掩耳而不愿听。而士大夫亦未尝言兵,以为生事扰民,渐不可长。此不亦畏之太甚,而养之太过欤?

注释:  平居:平时。告病:文中指生病。告:说。力作:努力耕作。穷冬:隆冬,极冷的冬天。暴露:即在野外劳动。筋骸:指筋骨。冲犯:指受到摧残损伤。浸渍:被雨水浸泡。狎:与“轻”互文,也是轻视之意。重屋:有双重屋檐的高大房屋。风则袭裘:一有风就穿上皮袄。御盖:撑伞。虑患:事先考虑到防御外患。狃:习惯。闺门:通往内室的小门。股栗:两腿发抖。渐不可长:不能让剐露苗头的事再发展下去。

  且夫天下固有意外之患也。愚者见四方之无事,则以为变故无自而有,此亦不然矣。今国家所以奉西北之虏者,岁以百万计。奉之者有限,而求之者无厌,此其势必至于战。战者,必然之势也。不先于我,则先于彼;不出于西,则出于北。所不可知者,有迟速远近,而要以不能免也。天下苟不免于用兵,而用之不以渐,使民于安乐无事之中,一旦出身而蹈死地,则其为患必有不测。故曰:天下之民,知安而不知危,能逸而不能劳,此臣所谓大患也。

注释:  无自而有:无从发生,没有发生之可能。西北之虏:指当时宋朝西方的西夏和北方的契丹。虏:古时对敌方之蔑称。岁以百万计:极言每年岁贡之多。厌:满足。之不以渐:不逐渐地用兵。蹈:脚踏,文中是走上,奔赴之意。

  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,讲习兵法;庶人之在官者,教以行阵之节;役民之司盗者,授以击刺之术。每岁终则聚于郡府,如古都试之法,有胜负,有赏罚。而行之既久,则又以军法从事。然议者必以为无故而动民,又挠以军法,则民将不安,而臣以为此所以安民也。天下果未能去兵,则其一旦将以不教之民而驱之战。夫无故而动民,虽有小怨,然熟与夫一旦之危哉?

注释:  庶人之在官者:指平民在官府服役供职者。行阵:军队之行列和阵式。节:严格的规律。役民之司盗者:从民间抽调来负责捕捉盗贼的人。郡府:指郡府的所在地。都试:汉制,每年秋天,集军士于都城,考试武艺。以军法从事:按军法办事,即按正规军队的训练办法来要求。挠以军法:以军法扰乱百姓。将以不教之民而驱之战:将要驱使没有受过训练的老百姓去作战。

  今天下屯聚之兵,骄豪而多怨,陵压百姓而邀其上者,何故?此其心以为天下之知战者,惟我而已。如使平民皆习于兵,彼知有所敌,则固以破其奸谋,而折其骄气。利害之际,岂不亦甚明欤?

注释:  屯聚:集中驻扎。陵压:欺压。陵:同“凌”邀其上:要挟他们的上级。邀:同“要”,要挟。折其骄气:使其骄纵之气受到挫伤。际:间,界限。